时间:[2023/11/9 14:37:36] 阅读数: 次
【居民阶梯水价】
根据《关于完善苏州市区居民生活用自来水阶梯价格制度的通知》苏价工字【2015】140号、《关于取消苏州市区自来水价格中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环字〔2017〕40号,阶梯水量及阶梯水价制度如下:
以户籍人口4 人(含4人)为计价单位,以年度为计量周期。
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表
“一户多人口”用水,对户籍人口超过4人的,每增加1人,各梯次按每人增加年用水量54立方米依次调整。用户可凭户口簿(本)、居住证或所属街道(社区)证明,经供水企业确认后执行。
常住人口凭户口簿登记长期有效,如户籍人口变动,用户需重新办理人口核定(物价局文件另行规定的除外)。暂住人口凭同水费缴费卡同地址的居住证或所属街道(社区)证明,每两年登记一次。
再次提醒:暂住人口核定逾期未办理阶梯人口申请的,将默认恢复到4人以下的用水定额。
【申请渠道】
*供水营业厅网点申请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路1098号,周一至周六8: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休业;
*在线申请
进入【微信网厅】-【居民业务】-【人口变更】按提示上传相关资料,足不出户,快捷申报。